网文昌2月11日电(记者甫通讯员陈伟)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自去年以来,共对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,发放救助款万元,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争取多方支持,保障救助工作顺利开展。该院将争取市委、市对救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,积极推动救助工作的开展。年以来该院向市财政局申请万元救助金预算,作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,一改往年因资产不足导致救助工作开展不顺的困境,实现单笔救助金额最高达万元,最低救助金额也有元,切实帮助救助对象走出生活困境。
制订实施方案,确保救助工作规范化。该院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实施司法救助细则》。同时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网上受理、审批和报批,年该院办理的件救助案件均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理。
各部门互相配合,建立联合救助机制。年办理的件救助案件中,其中公诉部门移送件,侦监部门移送件。
注重延伸,探索建立“经济救律援助心理疏导”三重被害人救助机制。该院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人文关怀,对因犯罪遭受重创的被害人,不仅在经济上给予救助,还根据个案情况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。如在办理李某救助案件过程中,该院发现申请人李某的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,母亲也受伤严重,无力劳动,其上初中的弟弟因家庭困难只能辍学,就为其送上万元救助金,同时鼓励其弟弟继续完成学业,并表示如就学过程中遇到困难可申请帮助解决。